【本報訊】組織「港人自決藍色起義」兩名成員鍾健平及陳梓進,夥同報稱在大學教書的獨立音樂人黃俊珏,於一三年七一遊行時,三人被指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對開推鐵馬衝擊警方防線,之後被裁定兩項非法集結罪成,各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三人昨向高院提出上訴欲推翻定罪,法官聽取控辯陳詞後押後判決。
代表陳梓進的律師陳詞指,原審裁判官錯誤理解現場錄影片段。片段見到陳抓住鐵馬,只是試圖將被舉起的鐵馬按回地面。此外,陳站在鐵馬前方,當時後面有人湧前,陳被夾在中間,所以才有向前推鐵馬的動作;律師指原審裁判官形容陳「拉扯」鐵馬,說法不符事實。
代表黃俊珏的律師則批評,警方未盡責協助市民合法遊行,因現場設置鐵馬,阻礙人群前進導致衝突。律師又指警方的做法,儼如將行使遊行權利的市民當成疑犯。而無聘律師的鍾健平則親自陳詞,質疑現場警方指揮官的判斷有誤。
案件編號: HCMA 29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