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討論已久的上網電價在新一份管制計劃協議終有眉目,私人投資可再生能源所生產的電力,電力公司會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價格購買,以鼓勵投資更多可再生能源,環境局承認措施會影響電費,或增加上調壓力,但電力公司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亦可減輕對電費的影響。由於上網電價細節欠奉,對電價的影響亦待觀察。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上網電價對香港而言是一個嶄新的安排,它是指社區、住宅及市民等私人投資的可再生能源設施,如太陽能發電,所生產出來的電力可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售予電力公司,以支付投資在可再生能源系統及發電成本,生產的可再生能源則會由電力公司提供,但價格等相關細節要再與電力公司商討。而電力公司則可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買家可藉購買證書以抵銷碳排放。
環團350香港聯絡主任古偉牧表示,上網電價有機會減輕高峰用電的需求,因高峰多在夏天、陽光充足的時間,這亦是太陽能發電的時機,不過,他認為可減輕幅度不會太多。
但若上網電價可將太陽能發電的回本期降至五至十年,有助吸引市民投資太陽能發電,如發展太陽能成功的日本,其回本期為七至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