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貨輪運裝甲車案 交區院審

【本報訊】香港海關去年十一月在葵涌貨櫃碼頭一艘過境貨輪上,發現九輛未有申報的八輪裝甲車,經證實屬新加坡軍方所有。涉案的船公司APL CO. PTE LIMITED,昨在西九龍法院被票控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的規定而輸入戰略物品罪,到庭應訊的船公司代表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本案連同早前已提堂的涉案船長案,一併押後至五月十九日再訊,期間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兩案稍後會轉交區院審理。

本案被告APL CO. PTE LIMITED 及早前的船長被告潘學軍(三十九歲),各被票控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的規定而輸入戰略物品罪,控罪指兩被告在去年十一月廿三日,在港並非根據及按照工業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進口許可證,輸入九輛為軍用而特別設計及改裝的地面車輛,而有關車輛屬《進出口(戰略物品)規列》附表中所指明的物品。

案件編號:WKS 502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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