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機場巴偷行李 積犯囚40月

【本報訊】中年盜竊男積犯於一個月內,帶同道具空「篋」在機場登上往市區的巴士,覷準上層乘客不能看顧放在下層行李架的行李多次犯案,九度輕易偷取他人行李後下車,成功盜去值逾十九萬元財物。他在最後一次犯案時,終被監視的警員拘捕,昨於區院承認九項盜竊罪。法官嚴斥被告是職業竊匪,有預謀犯案,行為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的聲譽,將他重囚四十個月。

報稱無業的四十歲被告邢鈞(又名刑鈞),被控在去年九月廿五日至十月廿六日,九次在不同的巴士上盜走九個行李箱。被告有廿項犯事紀錄,其中九次是盜竊。辯方求情指,被告有十年吸冰毒習慣,因貪心才犯案,而被告並已登記做自願器官捐贈者。

案件編號:DCCC 5/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