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劉希泳欠款案 原告要求押後訊

【本報訊】近期捲入多宗民事金錢糾紛案的尖沙咀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日前傳出已在內地身故,高院昨日處理一宗財務公司向劉希泳追討四千六百多萬元的民事案件時,在庭上亦有提及此事。該案原告的律師表示,有傳媒日前報道劉希泳的死訊,但原告一方需時確認劉是否已死的消息,要求案件押後,聆案官現將案押後至六月五日再訊,並着原告「盡可能」通知劉希泳一方下次的提訊日期。

日前傳死訊 無代表到庭

原告寶萬創富有限公司,被告劉希泳,昨日只有原告一方派出律師到庭,被告一方則無任何代表到庭。案件昨日聆訊後,原告的律師一步出法庭,便詢問記者知否劉希泳是否已身故。該律師表示,是上周看到報道才知劉可能已身故,又指其律師行曾於去年五月,最後一次聯絡到劉希泳,而其客戶(即原告公司)去年底仍聯絡到劉。

另外,劉希泳昨再被債主入稟高院追債。上市公司海峽石油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主席王健生和一名律師嚴建國,聲稱劉希泳未能履行雙方於一三年達成的回購股份協議,遂興訟分別向劉希泳追討約一點八億港元欠款及六百九十萬港元介紹費。

另遭兩人入稟追近1.9億

該項入稟狀的原告是王健生和嚴建國,被告依次是劉希泳和劉間接持有用作經營尖沙咀君怡酒店的怡盛企業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嚴於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應劉的要求,介紹劉認識王。王、劉二人達成協議,王同意用一點三八億元向劉收購百分之五的中信世紀置業(香港)有限公司股份,劉則承諾最遲會於一四年十一月用二點六億元人民幣向王回購該些股份。劉並同意向嚴支付百分之五的介紹費,即六百九十萬元,次被告則在有關交易中擔任劉的擔保人。雖然王已把有關股份轉回劉的名下,但劉只向王支付約一點一億元,仍欠一點八億元,劉亦未有按協議,向嚴支付介紹費。

案件編號:HCA 762/2016,HCA 96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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