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寺廟興訟鬧上法庭,法官大人說:「為甚麼你們佛門會有這麼多官司?」與訟的法師答:「因為貪心吧。」
佛門本是清淨地,但近年並不安寧,經常為種種爭執而對簿公堂,官司之多,讓不少法律界人士也大感詫異。譬如有佛教組織早年在無人看管的土地上建了道場,時長日久,就當作是自己地方,因而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有些官司便是由此而來。
佛陀教導世人應內捨六根,外捨六塵,禪門修行以布施為第一要義,屬於自己的東西,只要他人有需要,也該慷慨施予,所謂「捨得,捨得」,有捨才會有得,這才是佛理中的正理。如今有部分佛教中人不但不捨,還要設法「侵佔」他人產業,此舉就算符合律法,也會違背佛法,斷非一個清淨比丘所當為。
出家人衡量事情,除合法、非法以外,更重要的是此舉屬善還是屬惡。佛門對善惡的標準與世俗不盡相同,他們認為,但凡有益於人的就叫善,有益於己的就叫惡。寺廟逆權侵佔產業,實際上是對別人有益,還是對自己有益?如果說出家人擔心業主收回土地後,自己無處安居,那是純粹從自身利益作考慮,依佛法而論,這就叫惡行了。
或許有佛門中人辯稱,他們逆權侵佔,保留道場,正是為了弘揚佛法,廣度眾生。我權當此說乃出自真心,而非藉口,但要弘法也大可不必如是。想宣揚佛理,不一定要在寺廟,有時一段正面的新聞可能效力更大。試想如果有建立數十年的佛教道場,能本着「重視佛法多於重視律法」的精神,主動放棄逆權侵佔的權利,歡歡喜喜地將土地交還原業主,而且衷心感激對方過去多年來的包容。這段新聞一出,豈不讓世人更讚嘆佛門的廣大胸懷而心悅誠服?這才真正叫度化眾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