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鐵路附例》修訂建議日前出籠,正式提交立法會。修訂建議將部分規定放寬,部分違規行為的條文亦會更加清晰,日後如通過相關修訂,究竟市民在港鐵範圍甚麼不可做、甚麼就無問題呢?小記會一連兩日為大家拆解。
港鐵範圍嚴禁拍攝,一影即犯法?攜帶單車搭港鐵又得唔得?
隨着近年智能手機日益普及,不少人去到哪裏都喜歡自拍。現時在港鐵一般拍照沒有問題,但港鐵附例規定列明,乘客未獲港鐵公司同意前,不可在鐵路處所進行訪問、拍錄或製作影片。就此,港鐵建議放寬相關附例,考慮在符合安全及運作需要的情況下,豁免以流動裝置,例如手提電話、平板電腦及相機等進行攝錄。只要有關拍攝不滋擾其他乘客或影響列車運作,如於車站站名前自拍、拍攝車外風景等,其實是沒有問題的。
當然,若然拍攝行徑影響車站正常運作,如妨礙列車車門關閉,或阻礙其他乘客上落港鐵等,即使只是使用手機等簡單器材,都是不可以的。
至於攜帶單車乘搭港鐵,相信大部分單車友都熟悉現時安排:單車只要拆了前轆或已摺疊,便可以乘坐港鐵。攜帶任何單車的乘客,當然亦要小心和顧及其他乘客,例如使用升降機,或到較少人的車卡。
有見於這個做法配合到乘客的整體需要,港鐵建議修訂附例,在附例將有關禁止攜帶單車的條文剔除,但會列明禁止騎單車,確保乘客安全及車務暢順運作。
市民普遍都支持有關修訂建議,其中單車友譚先生表示,經常攜帶單車乘搭港鐵到大圍,再踩至大埔,認為拆轆後單車不會阻到其他乘客。另一名港鐵乘客李先生則認同有修訂附例的需要,「對普通乘客有保障啲,感覺更安全。」
明日小記會繼續拆解更具爭議的粗言穢語是否逢講必罰的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