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當選特首後,內地官媒按照慣例對她展開「有限度宣傳」,作用是要讓全國人民知道中央為香港任命的新特首,決策正確英明。當然,要達此目的,就要對林鄭美化一番,官媒描述下林鄭的形象是閃閃發光的,然而頗不誠實也。
例如,多家官媒為了突出林鄭「好打得」,都拿前特首曾蔭權的「豪宅僭建」說事。某雜誌寫道:「二○一一年六月,林鄭月娥帶領一行人檢查市容,走到麥當勞道時,發現時任特首曾蔭權住房的外廊玻璃嵌板圍封沒有辦理申報手續,屬違章建築。她一臉嚴肅,叩響了門鈴,把一封勸喻信送到曾蔭權手上,限三十天內拆除。」該雜誌讚林鄭「身為政治人物,關鍵時刻還要看擔當」。
同一題材,另一官媒作了「更細緻的描述」:「二○一一年六月一日,林鄭月娥帶領手下檢查市容和清理違章建築問題……檢查到麥當勞道六十四號時,他們發現時任特首曾蔭權的住房也存在違建情況,用玻璃嵌板圍封了客廳外廊。林鄭月娥當即上樓,按響了曾蔭權家的門鈴。沒想到,開門的正是剛剛下班回家的曾蔭權本人。林鄭月娥遞給曾蔭權一封勸喻信……限您三十天之內必須予以拆除,否則,將按照有關法律條款,依法處罰。」該雜誌讚曰:「林鄭月娥這種勇於任事、堅持原則、鐵面無私的作風,正是今天的香港所需要的。」
在官媒的宣傳中,曾蔭權的僭建違法乃林鄭檢查發現的,然事實真相非如此,這單醜聞乃由東方報業集團於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踢爆,圖文並茂詳細報道,全港哄動,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才「做嘢」。當時已有多位高官被揭僭建,且有新界丁屋僭建風波大背景,林鄭豈能不「拿拿聲做嘢」?這算得上「政治擔當、勇於任事」嗎?胡亂貼甚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