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東京雜糧大王」之稱的日本著名華人企業家傅在源,其弟傅在綏於一三年逝世及留下遺囑,把九龍塘禧福道新德園一個單位分給幼子,傅在綏遺囑執行人於前年十月以三千萬元把該單位出售後,上周單方面向法庭申請分配該次售樓得益予幼子。惟一間由傅在綏長子擔任董事的日本公司提出反對,聲稱傅在綏生前欠下該公司巨債。高院昨日作出判決,批准遺囑執行人毋須理會該筆債項,可把有關得益分配給傅在綏幼子。
由傅在綏長子擔任董事的日本公司Sansiao Trading Co Ltd,早前透過律師反對傅在綏遺囑執行人向法庭提出的申請,律師指稱傅在綏生前曾擔保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向Sansiao借下的巨款。
法官昨指出,遺囑執行人在售出涉案單位後,已取得法庭命令,要求傅在綏債權人在兩個月內提出反對,但當時法庭未有收到任何反對。再者,傅在綏只是該債項的擔保人。
案件編號:HCMP 26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