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窗員「請槍」 兩人同遭定罪

【本報訊】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接獲通知的業主,需委聘合資格人士檢驗窗戶,需要時由註冊承建商修葺。計劃全面實施近五年,首次有合資格人士因沒親自檢驗而被定罪,而被間接委聘的另一個合資格人士,則因沒更換已破裂的玻璃嵌板,可能造成財物或他人受傷同被檢控,最終各被罰款三千九百元和二千九百元,分別是各自罪行的首宗成功檢控個案。

業主投訴表現欠佳揭發

涉事的是牛頭角道一個住宅單位,建築事務監督一三年發出驗窗通知,翌年接獲業主委任的合資格人士呈交證明書,確認已完成檢驗及修葺,並指窗戶安全。但其後業主投訴驗窗表現欠佳揭發事件,屋宇署派人到該單位調查,發現該合資格人士的獲授權簽署人並沒親自驗窗,轉而委聘另一名合資格人士代行,而且沒有更換一塊已破裂的玻璃嵌板。兩人都因違反《建築物條例》而被檢控,分別於去年及今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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