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包忠告面積擴大《修訂令》下周三交立會

【本報訊】食物及衞生局昨日就《吸煙(公眾衞生)(公告)令》公布四項建議修訂,包括將煙草產品包裝上的健康忠告圖像佔覆蓋封包的面積比例增至最少八成五,雪茄、煙斗煙草或煙草零售盛器亦有類似圖像式樣修訂。《修訂令》將於四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最快今年十月二十一日生效,並設六個月適應期。

健康忠告式樣擬增至12個

政府於前年建議更改沿用十年的《吸煙令》,昨日公布建議修訂內容,包括將健康忠告圖像的面積應至少覆蓋封包或零售盛器上最大的兩個表面增至八成五,健康忠告的式樣數目亦由六個增加至十二個。此外,煙草商需新增「請為你的下一代戒煙」及有關戒煙熱線的忠告,而焦油量和尼古丁含量說明,應標示在載有健康忠告圖像以外的表面之上。

政府亦建議對雪茄、煙斗煙草或香煙煙草的零售盛器作出類似修訂,但提供更大彈性執行,如焦油量和尼古丁量說明的底色則不受限制,同一健康忠告的英文版本覆蓋面積維持於五成,健康忠告須完整覆蓋雪茄盒上其中一個最大表面及另一個最大表面的七成。

最快10‧21生效 半年適應期

《修訂令》將於四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如獲得立法會通過,將於今年十月二十一日生效。業界自《修訂令》刊憲六個月可繼續出售封包上印有現行法例要求的健康忠告式樣的煙草產品,由明年四月二十一日起,所有在本港出售的煙草產品的封包必須印有《修訂令》所訂定的健康忠告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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