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發生數以十宗計重型械劫案,悍匪手持AK47步槍與警方駁火,甚至射穿警員避彈衣,據指葉繼歡涉及當中多宗械劫案,包括九一年觀塘物華街及九三年旺角金行劫案,導致一名女途人中流彈死亡,葉與同黨最少掠走千多萬元金飾,警方除將其列為頭號通緝犯,懸紅百萬元通緝他歸案,更加強裝備,包括增購槍械、快速上彈器及避彈衣等,更要求女警佗槍。
葉繼歡干犯的械劫案中,最轟動為九一年六月九日他與同黨手持AK47步槍,在觀塘物華街出現,連環械劫五間金行,並協持人質與警員駁火,期間傳出四十二下槍聲,有人拍下賊人蒙面持槍打劫的一刻;據悉,五間金行共損失千萬元金飾。
兩年後,即一九九三年一月六日,葉繼歡重出江湖,與兩名同黨手持AK47步槍,打劫旺角信和中心謝瑞麟珠寶金行,掠走三百萬元金飾,期間一度與警方駁火,一名女途人中流彈身亡。至九六年,葉繼歡潛返本港,在西環上岸遇警員截查時逃走被槍傷,從此半身不遂,被判入獄後,本港發生的持械行劫案隨即大減。
據了解,警方當年為緝捕葉繼歡歸案,除發出百萬元懸紅外,更作出連串改革,包括增購抵禦力較強的避彈衣,又引入史密夫威遜軍警十型重槍管手槍,由之前配備六發子彈,增至十二發子彈,又增購快速上彈器;另外,槍袋亦由「交叉式」改為「直拔式」,方便警員更快拔槍;同時,警隊亦開始研究規定新入職女警必須佩槍,一九九五年出現佗槍師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