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今年二月初陪友人到九龍城法院應訊時,誤以為友人被法庭要求支付十萬元保釋金,他一怒之下遂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方向投擲一個放有兩個饅頭的膠袋,膠袋最終擊中羅官席前的法庭書記桌子,因而惹上官非。涉案卅七歲被告范源雄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判監四個月。
裁判官同意饅頭殺傷力不大,但法庭須發出不可干擾司法人員決定的訊息,故要判被告即時監禁。案情指,被告於今年二月七日在九龍城法院第一庭近門口處,將一袋饅頭擲向羅官的方向,饅頭最終只擊中桌子,被告即時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此外,有警員於去年十月廿九日見被告於旺角行人路攀上高處,形迹可疑,要求他下來並出示身份證,他掙扎並逃跑,最終被捕。他承認阻差辦公罪,另被判監四星期。兩案刑期分期執行,共囚四個月四星期。
案件編號:WKCC 687、16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