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涉醉駕 違保釋條件離境

【本報訊】中年男警在休班時涉嫌醉駕而被捕,他早前已承認醉駕罪但獲准保釋,等候另一項無第三者保險罪的處理。惟他聲稱一時大意,忘記法庭頒下保釋期間不准離境的命令,日前欲離港赴內地拜山時,在深圳灣口岸被截。他因為違反保釋條件昨被押到觀塘法院提訊,他解釋是一時忘記了保釋條款,裁判官一度質疑:「你做警察喎,點會唔知呀?」但最終仍准他繼續保釋,但保釋金增至二萬元,並下令他需每周三次往警署報到,以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港。

隸屬深水埗警區、現時未遭停職的涉案四十二歲被告盧祥健,控罪指他在去年十月八日休班期間,於黃大仙太子道東醉酒駕駛其私家車,遭警方截查,發現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一百毫升中有卅微克,超出法例限制的廿二微克,他早前承認醉酒駕駛,遭法庭判罰款五千元和停牌六個月。至於他另被控的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則暫毋須答辯,押後七月十九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 54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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