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指引:過彎時速不應超過8公里

【本報訊】昨凌晨的電車翻側事故,是五十三年來的第三宗,對上一宗是卅四年前。香港電車職工會主席江錦文表示,電車出軌一般因超速、路軌損耗崩裂或路軌有障礙物造成,認為電車公司應多關注路軌保養維修,車長亦需跟足指引駕駛,過彎位的時速不應超過八公里。

新電車最高時速45公里

江錦文表示,現時全港約有三百名電車車長,當中入職一至兩年的新人約佔三至四成,車長入職後需接受八周訓練課程,首兩周「上堂」學習駕駛指引及交通條例,並在廠內和路面進行駕駛訓練「學師」,第三周起便會「實戰」駕車載客,由師傅示範駕駛技巧及從旁指導,通過訓練便成為正式車長。

對於今次意外懷疑涉及超速,江認為,訓練課程中會提醒車長部分路段的急彎、上落斜位置需要特別注意車速,指引規定入彎時需降至時速八公里或以下,然而今次出事的「S」彎位並非指引內的「黑點」,江認為電車公司應修訂指引,令車長駕車時多加注意。

至於現時新款電車最高車速可達時速四十五公里,但儀器已將車速限制至時速三十九公里,舊款則最高時速三十多公里,平時行車速度只約時速十至二十公里,江表示,由於灣仔至金鐘一路段設電車專線,毋須與其他車輛爭路,故一般行車速度較快,可達時速三十公里左右。另外,自○一年起,全部電車已裝上電子速度控制器,用於紀錄行車路線及當時車速,但並無車速提醒功能,江稱:「個儀器唔會提你太快或者太慢。」

對上一次翻車已34年前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一輛電車約重十九噸,需要巨大離心力才能讓電車翻側,即使當時路軌上有硬物,有機會令電車脫軌,但也不致造成翻側。他翻看「天眼」片段後,相信當時電車以高速向右入彎引致翻側。

資料顯示,最近一次電車翻側事故於一九八三年,當時一輛編號一一三的西行線電車,在筲箕灣道近愛秩序灣道與混凝土車相撞,兩車同翻側,釀成廿九人受傷。另外,一九六四年,一輛編號一三六東行往北角電車,駛經金鐘道一個急彎時出軌,撞向西行線另一輛電車後翻側,造成一名乘客死亡及五十九人受傷,車長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判囚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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