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下,九名佔中搞手終於落鑊,正義只會遲到而不會缺席,信然。今時今日的香港搞到如此撕裂對立,為期七十九天的佔領之亂,難辭其咎。
大家可以看到,不管是襲警的示威者抑或打人的警察,佔領衝突的參與雙方正陸續被法庭判刑,這是挽回司法公正的應有之義。就是一眾搞手及黑手們,自己也已將「違法達義」、「公民抗命」喊得震天價響,有人還口口聲聲「對於逍遙法外感到羞愧」、「唔怕坐監只怕洗廁所」。按說被告將官去,對他們來說是無上公義,一來證明自己是為民主不惜「獻身」的「烈士」,二來可以凸顯暴政的不堪,一次次法庭論辯,更可化身為他們宣講理念的講場,一舉三得,簡直便宜了他們。
可惜現實卻是另外一回事。有人批評檢控是「政治打壓」、「秋後算帳」,又聲稱港府選擇在新特首產生後翌日進行檢控,是意欲破壞林鄭月娥的「修補社會裂縫」。佔中搞手氣急敗壞,讓人看清他們只是無膽的孬種,他們這些人「勇氣」的極限,大概只是坐幾個星期監而不選擇上訴(更何況有可能加刑)。誰都知道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獨立決定,特首不能干預,怎麼到了自己被控就突然不尊重司法獨立了?說到「司法獨立」,佔亂結束兩年有多,這班搞手才被起訴,司法當局甚至一度以「證據太多」拖延,背後有何壓力才最惹人疑竇。
道理其實顯淺,食得鹹魚抵得渴,違法就要預咗坐監。當然,打蛇打七寸,擒賊先擒王,正如有人指出,如今被落鑊的只是前台「走卒」而已,其後台老闆長期搞亂香港,出錢出力操控整個反對派則仍在逍遙。可以說,香港要結束撕裂,重新上路,誰上場做特首還是其次,亂港的後台老闆必須繩之以法,否則港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