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新春旺角暴亂,三名男女被告依次是香港大學女生許嘉琪(廿三歲)、學生麥子晞(廿歲)及西廚主管薛達榮(卅三歲),被指於去年二月九日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參與暴動,三人於本月十七日在區域法院被判暴動罪成,各被判囚三年,這是首批涉事者被裁定暴動罪成。律政司表示於本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及昨日,分別收到三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上訴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