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已結業的連鎖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旗下一名健身教練在一三年六月示範健身動作時,向後跣倒令腰背受傷,放了近兩年病假,事後並向該健身中心的經營公司J.V.Fitness Limited(已清盤)索償逾九百萬元,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被告一方盤問教練時透露,兩名醫生曾為他進行測試,以驗證教練聲稱的身體痛楚是否「作假」,結果他未能通過測試,醫生報告亦指他在意外發生後的十五個月,沒有肌肉收縮情況。教練則回應指自己並非醫生,對此無法解釋。
被告J.V.Fitness Limited的代表律師盤問原告白兆軒時,細數他在意外後的生活狀況,指他在意外的翌月先往布吉游水,同年的十一月往南韓旅行,返港後去看骨科醫生時,則以拐杖輔助步行並稱行路時仍「趷吓趷吓」,獲醫生批出達八十五天病假。但原告於一四年初再到南韓旅行,亦即在意外發生八個月內的第三度外遊,被告一方指原告「似乎幾開心」。而原告放病假期間,又借五十萬元「上會」購買一輛新的運動型號汽車。
被告一方續指,原告放完該八十五天病假後,翌日即「提前」去看精神科醫生,聲稱自己有驚恐症,結果緊接再獲發一個月病假。被告質疑原告當時突然對精神科醫生聲稱他的精神狀況嚴重,其實是想取病假;原告否認上述指控。被告再質疑,原告其實是不斷索取「病假」,原告對此表示「無解釋」、「無回應」。原告作供完畢。
案件編號:HCPI 57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