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暴亂燒車 男子被指購新八達通掩飾

【本報訊】在旺角暴亂中涉嫌參與暴動及放火燒的士而被捕的卅一歲技術員楊家倫,被控暴動及縱火兩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辯方強調未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涉案,但控方堅持新聞片段及市民拍攝的現場片段中拍得的縱火者是被告,法庭將案押後至四月三日裁決。

事後又不戴眼鏡

控方質疑被告在事發後購入一張新八達通,又不戴眼鏡等,是他恐怕被認出而做出的掩飾行為。不過,辯方反駁控方的推論毫無根據,指控方根本無證據顯示被告預知自己會被捕,更遑論指被告欲隱瞞、掩飾。

辯方更指,控方甚至無百分百證據指相中人必然是男人,或相中人是否有頭髮、染髮等,硬指相中人是被告乃「賴皮」的說法。法官這時打趣指,就如他和大律師上庭時要戴假髮一樣,辯方立即接言揶揄:「出到去(脫掉假髮)就認唔到我。」

辯方續指,相片拍攝角度不同、相中人不同表情等,亦會影響相中人外觀,而本案中並沒有一名與被告相識很久、且能確實認出被告的證人,法庭又如何能定論被告是相中的人。被告楊家倫被控於去年二月九日在豉油街參與暴動,以及同日用火燒毀一輛紅色的士。

案件編號:DCCC 875/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