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說時易 違規執法做時難

不少地方實施垃圾徵費後減廢效果明顯,如台灣的垃圾棄置量十年間減少六成半,羨煞旁人。不過,各處鄉村各處例,一方水土一方人,儘管港府希望本港實施垃圾徵費後減廢四成,但實際上恐怕無法如此樂觀,有環保團體及區議員擔心當局配套不足兼執法不力,隨時造成垃圾圍城,顯然不是杞人憂天。

港府日前公布垃圾徵費細節,平均每戶收費約三十三至五十一元,看似負擔不大,惟小數怕長計,對基層家庭肯定是百上加斤。過去棄置垃圾不徵費,尚且有不少人不肯稍移玉步,打開窗口就亂拋垃圾,或者在門外、走廊隨意亂棄垃圾,全港衞生黑點亦是年年問題如故,一旦實施污者自付政策,迴避徵費的肯定不乏其人,或亂拋垃圾,或將垃圾塞爆垃圾桶,或帶到郊野公園棄置,或弄虛作假,製造假垃圾袋隨時淪為不法商家的賺錢新門路。再說,本港不少單棟大廈的垃圾由私人公司處理,這些公司是否願意甄別真假垃圾袋,是否願意承擔因為實施徵費而提高的經營成本,沒有人能說得準。

並不是說只有港人缺公德心,其實各地都有垃圾蟲。其他地區實施垃圾徵費,初期都會有亂拋垃圾的問題,所以要有配套措施,如推進垃圾分類、減少街頭垃圾桶數量、推進公民教育、在衞生黑點裝備攝像鏡頭監察,更重要的是加強執法,多管齊下,才能逐漸改變居民的處理垃圾習慣及提升環保意識。但就本港而言,配套措施欠奉不必說,如何有效且恒常執法更是一個大問題,首先是本港樓宇眾多,不可能做到每一個角落都能安排執法人員,更令人擔心的是當局做事從來都是三分鐘熱度,很快就偃旗息鼓,對違規問題要麼坐視不理,要麼一拖再拖,結果只會令垃圾徵費政策事倍功半。

執法人手是否充足,則是另一個問題。正所謂,上面一張嘴,下面跑斷腿。食環署人員抱怨平時工作壓力已經沉重,實施垃圾徵費後勢必增加工作量,若當局不增加人手,恐怕無法應付。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不諱言在執法方面有挑戰,原因是本港注意私隱,不會好似南韓那樣打開垃圾袋檢查,但會透過監察、投訴及突擊檢查,之後舉證及執法云云。事實上是否如此,只能拭目以待。

說來諷刺,香港號稱法治社會,但港府的執法紀錄只能用惡劣來形容。譬如停車熄匙、禁煙令均落實多年,違規問題之多大家有目共睹;膠袋稅政策變形走樣,表面上膠袋使用量減少了,實際上不織布袋增加了,相信每家每戶的抽屜裏都塞了不少這種更不環保的所謂環保袋;至於打擊僭建亂象,開始風風火火,很快無以為繼,導致相關問題愈演愈烈,尾大不掉。

事實證明,出發點是好的,不代表結果一定好,港府冇靈魂,好心辦壞事,大家早已見怪不怪。當然了,垃圾徵費最快也要在後年下半年落實,效果如何已經是下屆政府的事,夕陽政府即將下台,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垃圾,誰奈其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