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狂徒在富強苑停車場縱火,造成八車燒毀,其中一輛受波及的平治客貨車的姓鄭車主表示,他到場了解過,見車尾及車廂完全焚毀,感到非常心痛,他指客貨車以約卅五萬元購買,「新車落地冇耐就燒成咁,都好無奈,只好向保險公司追討賠償。」鄭又稱,他為從事運輸業才購買客貨車,現在車燒毀,工作也要暫停。
鄭又透露,曾見過被縱火的寶馬房車,車牌好特別,英文字後面的數字是四條六。另有使用該停車場的車主關先生表示,他的私家車停泊在四樓,並無波及,他使用該停車場約十年,相信是第一次經歷縱火事件,其私家車泊於四樓,雖然不受影響,不過,由於整個停車場被濃煙熏黑,煙冷卻後變成小水點滴落其私家車,令車身「一撻撻」,他暫時不想移動車輛,待停車場管理公司交代後才作出處理,希望得到賠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受波及汽車若購買了俗稱「全保」的綜合保險、或火盜險則可獲保險賠償,假如僅買了第三者保險,則無法得到賠償。羅少雄解釋,全保已包含了車輛碰撞導致的損毀、火險、盜竊險、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等保障,但保費較昂貴,主要視乎車價、車種及馬力而定,除非車輛屬貴價車或新車,一般情況下很少車主願意買全保。而火險及盜竊險,是專門為汽車被燒或被偷而設,車主買了會獲得全額賠償,毋須付墊底費。今次火燒車事件屬於人為,在未能證明停車場有疏忽情況下,車主很難追討賠償,真是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