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搞手未落鑊 助燃暴力示威

【本報訊】三名參與旺角暴亂的男女,被裁定暴動罪成及各判監三年,建制派及民主派議員均認為判刑恰當及具阻嚇力,反映法庭對暴力行為零容忍。有建制派議員更表示,旺角暴亂等暴力示威行為源於佔領行動,律政司遲遲未檢控壹傳媒黎智英及佔中三子等四十八名佔領搞手,令部分年輕人以為犯了法也不用受懲罰,故促請律政司亡羊補牢,從速落案檢控黎智英等人。

促律政司亡羊補牢

本身是律師的建制派議員周浩鼎指出,三名男女暴徒各被判監三年,刑期屬於恰當,彰顯了法治精神和反映法官對暴力行為零容忍,而旺角暴亂是非常特殊的情況,不擔心判決會影響市民和平集會的權利。他續指,律政司至今未檢控一眾佔中主事者,市民已感到不耐煩,希望當局會聽到市民的聲音。問及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及梁天琦等人,一旦被定罪會否判刑更重,他則指有關案件現正排期審理,不便評論。

「判三年不算很重」

身兼法律學者的建制派議員梁美芬表示,相對於過往案例及暴動罪的最高刑期十年,今次判監三年已不算很重,相信法庭是考慮到三名被告較年輕等因素,對他們而言已是沉重教訓。她又說,佔領行動是旺角暴亂的前身,佔中時有很多人犯了法但至今未受懲罰,令部分人以為只要多人一起犯法就會無事,今次法庭裁決帶出了清楚訊息,任何暴力及危害公共秩序的行為,都需要負上嚴重的刑事責任。

同屬律師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認為今次判刑大致合適,可起到阻嚇作用,亦反映法庭對所有涉及暴力的案件都嚴厲處理,不論是七警毆打示威者抑或示威者襲擊警察,都會一視同仁。但他同時強調,如政府管治未有改善,繼續令社會撕裂及青年人滿肚怨氣,難言類似事件不會再次發生,希望下屆特首可營造和諧氣氛,減少分化和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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