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韓妓案一女認罪判監六星期

【本報訊】警方日前掃黃拘捕多名南韓妓女,案件前日在九龍城法院處理時,其中兩名女被告在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名後,對控方案情提出爭議,法庭將案押後至昨日以便釐清事件。兩女被告經一晚考慮後,其中一人放棄爭議,裁判官隨即判她入獄六星期;另一人則堅持提出爭議,法庭遂安排本月二十日進行「牛頓聆訊」,以釐清案中爭議,期間她繼續收押。

提供性服務 違反逗留條件

原本提出爭議的兩名韓國籍女被告分別是Park Minhee(卅歲)和Lee Jungha(卅四歲),兩人昨早跟南韓領事及律師會面後,Park撤回其爭議,Lee仍堅持其說法。裁判官羅德泉判Park入獄六星期,羅官同時指本案判刑不會長,不欲拖延而令Lee感到壓力,故決定盡快進行該聆訊。被告日前承認於本月七日,在將軍澳一酒店內提供性服務,違反逗留條件。

源於英國案例的「牛頓聆訊」,是在案中被告認罪後,卻對部分控方案情有所爭議,法庭便需展開該聆訊,傳召相關證人及被告作出盤問,以釐清當中的案情爭議。

案件編號:KCCC 742、74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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