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廉署報告昨炮轟澳門文化局僭越上級機關人事管理權限,未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批准,以取得勞務方式大量聘用工作人員,規避特區政府開考招聘制度,又令員工避過利益申報及向廉署提交財產申報等制度,帶來貪污腐敗的潛在風險。
社會文化司司長已指示文化局須於三十天內提交詳細報告,並要求人員須按廉署建議盡速完成財產申報。
報告又批評文化局製造假象,掩飾真正的勞動僱傭關係,並規避公職人員財產及利益申報制度,有關人員採用的「提供服務協議」,毋須向廉署提交財產申報,但「協議」中包含工作內容、工作時數、考勤計算方法等條款,均與典型勞動合約無異。
文化局表示對事件高度重視並即時處理,包括認真研究分析報告內容,會遵守廉署建議,盡快採取措施,深入調查後會從速整頓人事聘用問題,認真檢討和查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