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日前掃黃拘捕多名南韓妓女,其中四人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但當中兩女對於案情指放蛇警員沒享受性服務便着她們離去,她們表示爭議。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對事件表示關注,認為公義尤其重要,必須弄清事件,將案押後至今天,讓兩人想清楚,並叮囑她們不應息事寧人,期間兩女還押。
兩名聲稱曾向警員提供性服務的韓女為Park Minhee(卅歲)和Lee Jungha(卅四歲),各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控罪指她們於本月七日,在將軍澳一酒店內提供性服務。兩人昨先後認罪,案情指她們分別收取五千元和四千元向放蛇警員提供性服務,但警員在性交前已叫她們離去。兩人聽完案情後均表示不同意,指警員曾和她們性交。
羅官認為事態嚴重,故押後案件讓辯方索取指示,辯方稍後回覆指Park撤回有關說法,涉事警員亦否認曾與Park性交。羅官細想後,認為兩人作出同一指控,必須釐清事件,決定押後至今日再訊,讓兩人不受壓力下冷靜想清楚。羅官認為公義非常重要,若她們的說法屬實,事件會非常嚴重,囑兩人勿息事寧人,直言:「唔使怕,亦冇嘢好怕。」Lee聞言不禁落淚。至於餘下兩名被告Byon On Ju(卅八歲)和Yun Eunhye(卅三歲)各承認在酒店提供性服務和按摩服務,判囚六周。此外,無業男子洪加天(四十三歲)涉於二月底至本月六日期間,將Park帶入或帶出香港賣淫,被控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罪,他暫毋須答辯,還押至下月廿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 742-74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