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課程造假乏監管 申訴署轟教局不作為

國力書院風波揭示教育局對非本地課程監管不力。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一項主動調查,狠批教育局現時在防止造假的監管嚴重不足,執法被動,無定期視察辦學機構,往往只揭發違規後才介入,但事後無從搜證,過去五年未有撤銷任何課程的註冊,批評調查不作為。有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報告點出的問題存在已久,教育局在事件曝光後才作出改善,監管明顯失當。

現時全港約有一千二百個非本地註冊課程,申訴專員公署發現教育局現時並無定期視察非本地課程主辦者的處所,亦沒有機制防止主辦者串通學員造假,以致學員可毋須按照所有要求及規定完成課程,便取得相關學術資格,形成不公,亦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

執法被動 調查屢無發現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教育局執法被動,待有違規情況時才介入,經常指「經調查後沒有發現違規行為」,被批評調查而不作為。她又批評該局雖然已要求新申請註冊的非本地課程的主辦者在學員就讀期間至完成修課兩年內,保存學員與修讀課程有關之文件,以助日後監察,但新措施不適用於已註冊課程,大部分課程仍沿用舊有做法。

條款不具體 難撤銷註冊

根據現行《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下稱《條例》),教育局轄下的「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註冊處」若發現違反條例規定,可建議撤銷課程註冊。申訴署高級調查主任李妙娥指出,《條例》只列明違反註冊條件,如課程在所屬國家不獲認可或相關水平等,未有明確指明造假,雖然另有條文指出作出虛假聲明或事實陳述屬犯罪,但教育局指即使證實主辦者有造假行為,現行《條例》及《教育條例》均無條款用以撤銷涉非本地課程的註冊及取消涉事主辦者的學校註冊,足見現有制度不足。

公署建議教育局定期突擊巡查機構及學員修讀課程文件、與律政司研究可否對已註冊課程新增條件,要求主辦者在學員修讀期間及完成後兩年內保存相關文件,並同時建議修訂相關條例。

局方允檢視 將展定期巡查

教育局回覆稱會參考公署的建議,檢視現行做法及作適當跟進。當局已就現行相關的監察和規管安排進行檢討,顯示《條例》的監管機制有效保障消費者利益,但是仍有優化空間。教局正籌備推行新措施,包括計劃在今年第三季開始定期視察,以加強監管非本地課程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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