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保育口輕輕古蹟危危乎

檢討文物保育機制得把口!近日屯門青山紅樓事件引起各界關注,本港文物保育機制的缺陷,更惹來極大回響。本報記者調查發現,古物諮詢委員會曾於二○一五年發表報告,建議研究應否設立法定評級制度,豈料報告遞交政府後立即「走樣」,反被用作不研究的「擋箭牌」。另外,本港引入暫定古蹟機制近三十五年,但原來僅有五宗使用個案,被轟形同虛設。保育人指現行機制有「三宗罪」,包括不主動、不透明及民間缺乏參與途徑。有立法會議員直指政府輕視保育,促改變思維。

紅樓屢被毀 古諮會今商討

被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的紅樓,上月中傳出清拆消息。昨午三時許,又有兩名工人在紅樓地下空置單位拆窗,連窗邊牆身也受損,樓上居民鄭太發現報警及通報屋宇署。屋宇署稍後派出兩名人員到場視察,並再次張貼通告,要求立即停止非法建築工程。

古物諮詢委員會今日開會,雖然議程無包括紅樓,但主席林筱魯接受查詢時稱,他有留意到紅樓被人拆窗的事件,理解到政府部門正在跟進,相信一定有委員追問紅樓事件,今日會預留時間討論紅樓最新情況。發展局表示高度關注事件。

事實上,本港法定古蹟的法律基礎,源於《古物及古蹟條例》,到一九八二年當局引入「暫定古蹟」機制,發展局局長出任的古物事務監督時,如發現有機會成為古蹟的歷史建築有被拆卸風險,在諮詢古諮會後,可把它列作暫定古蹟,建築物在十二個月內不得拆卸。古諮會亦會把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分一至三級評定為歷史建築,惟歷史建築不受法律條文保護。

二○一三年的「古蹟及歷史建築物的保育」審計報告指出,由一九八二年至二○一二年,有五幢私人建築物被列為暫定古蹟。但由二○一三年至今,沒有建築物被宣布成暫定古蹟;故此在三十五年來,暫定古蹟機制僅使用了五次。

1444建築拆逾19幢 包括同德押

除紅樓外,近年相繼有不同歷史建築物有清拆或受破壞的危機,如被列為三級歷史建築、於二○一五年拆卸的灣仔軒尼詩道三百六十九及三百七十一號「同德押」。

記者與曾參與保育同德押的REVIVAL文物顧問總監吳韻怡重回上址視察,該處仍被圍板圍封,昔日罕見的弧形設計街角唐樓,現已被夷為平地。同德押則已遷往鄰近地舖繼續營業。她指出,當時獲悉同德押拆卸在即,盼爭取把它列作暫定古蹟,煞停工程,再檢討其歷史價值,但因目前歷史建築不受法例保障,而當局在動用暫定古蹟機制時,又會以「一級」作為門檻,最後無奈失敗。

此外,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於二○一四年掘出宋元時期遺迹,保育人士成立「捍衞宋朝遺址行動組」,爭取把宋元遺迹列為暫定古蹟,商討保育方案,但未獲當局接納。行動組成員陳寶瓊坦言,民間缺乏保育途徑,「最多就係寫信畀古諮會,政府喺處理有關問題時又不主動,透明度低,令外界難以了解文物保育情況。」

記者翻查古諮會網站資料,截至去年十二月,一千四百四十四幢歷史建築物中,至少有十九幢已拆卸。不過,已清拆的同德押在列表上的資料仍未更新,顯示列表未能全面反映歷史建築物的清拆情況。

審計署於二○一三年,建議檢討現行的文物保育機制。到二○一五年,古諮會公布了一份「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報告」,建議善用現行機制,及在未來的日子研究應否設立法定評級制度,保護已評級歷史建築,並兼顧私有產權。

專家斥「唔好收埋當絕招!」

記者向發展局查詢建議跟進情況,發現古諮會建議「走晒樣」,研究亦「不翼而飛」。發言人指,報告指公眾對於不同評級的建築物應否一律獲得法定保護及避免拆卸或改動方面,意見並不一致,古諮會認為政府應顧及法定評級制度對私有產權的影響,及社會對法定評級制度支持及接受程度。

前古諮會成員、香港大學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主任李浩然指,當年曾獲邀為政策檢討報告作前期研究,並建議參考新加坡,在毋須大規模改例情況下擴大保育範圍,至今未見政府有修例意欲。他亦指當局應盡量使用「暫定古蹟」機制,「唔好收埋當絕招!」立法會議員姚松炎直言,目前情況反映決策官員重視發展,輕視保育,「其實只要佢哋取態改變,問題就好易處理!」

圖/文:專案組、靜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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