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託懲教署職員 問候曾蔭權

【本報訊】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去年因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囚十八個月,坐監約一年,前日出獄。「放監」兩日的劉,已先後接受不同傳媒訪問,昨日除談及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亦提到同樣囚於赤柱監獄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爵士,稱有委託赤柱監獄的懲教署職員「問候佢」。此外,他提及梁振英涉及UGL事件,指梁收取五千萬元後沒向首席大法官申報財產,是違反《基本法》的規定。

劉夢熊昨早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向在場等候的傳媒表示,自己在曾蔭權轉到赤柱監獄後兩天便刑滿出獄,估計以曾的年齡及身體狀況,應會先在獄中醫院病房住數天作適應,再轉到「特別保護區」,故二人未及相見,他稱已委託赤柱監獄的懲教署職員代為問候及感謝。

而劉在電台節目中,質疑行會四次討論是否發牌予雄濤時,梁振英當時是行會召集人,同一時間梁振英屬下公司與該股東的深圳物業有一個物業管理項目關係,他認為梁應要向行會申報有關關係,但質疑梁並未作申報。被問及會否將相關嘅資料送交廉署時,他表示:「呢個我會做一個好市民嘅!」被追問會否舉報時,他則說:「我會做我應該做嘅事,只要對香港長治久安有利。」

指CY須申報收取5000萬

此外,劉接受另一間傳媒訪問時,提及梁振英涉及UGL事件時,他指這不是貪污,但按照《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應在上任時向首席大法官申報財產,「(五千萬元)不理是分手費還是甚麼,都是財產,因為《基本法》規定必須申報財產。」他稱UGL是澳洲上市公司,梁收取五千萬元後沒有在香港交稅、也沒有在澳洲交稅,所以沒申報、沒交稅這兩件事是大問題,違反了《基本法》的規定。

劉夢熊較早時接受廉署調查期間,涉嫌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挾他們中止相關調查,劉因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並於去年二月廿九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十八個月,即時入獄。劉的上訴已排期於明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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