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精神分裂漢劫銀行判囚

【本報訊】早在十多年前已患抑鬱症的中年保安員,因拒絕覆診並自行減藥,令病情惡化至患精神分裂,結果受幻聽干擾,在前年八月一日持天拿水及利刀到將軍澳新都城一期的恒生銀行企圖打劫,當場被捕。涉案五十五歲被告陳漢富早前於高院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法官昨判刑指,被告持刀指嚇銀行職員並恐嚇縱火,案情嚴重,故判囚三年四個月。

辯方昨求情時,呈上被告三份精神科報告,要求法庭判予被告醫院令。惟法官明言,此判罰未能反映案情嚴重性。法官之後在判刑時指,本案屬非常不幸,是因被告自行減藥,致精神錯亂而犯案。

案件編號:HCCC 49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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