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狎妻姨媽 聲請漢表證成

【本報訊】提出酷刑聲請而留港的西非岡比亞男子,在前年闖入妻子的六旬姨媽家中,戴上對方的肉色胸圍後,聲稱要教姨媽「生活之道」,期間推倒姨媽在床涉嫌向她非禮及襲擊而惹上官非。被告日前在區院受審後,昨被裁定非禮及傷人兩罪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但在庭上播放他向警方所錄的會面影帶,當中顯示被告聽到自己涉及企圖強姦姨媽的指控時,他輕笑反問「really?」又指不知道何謂強姦。

卅四歲被告被控在前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屯門一單位中非禮及傷害港人女事主X(六十四歲)。男被告在會面中,由英語翻譯員協助溝通。他表示在岡比亞出生,並讀至中學,一二年到港尋求政治庇護,後與華籍妻子在港結婚。他指在香港感覺不舒服,並意欲在本案完結後便返家鄉,「寧願喺岡比亞死都唔想喺度死」。

被指企圖強姦 反問警really?

被告在影帶中續指,案發前一晚相約朋友外出飲酒,至翌日早上才回家,到家後又再飲了差不多一公升威士忌,故已忘記發生何事。對於被事主指控他企圖強姦,他輕笑出聲,反問:「really?(真的?)」他又指不知道何謂強姦,當警員解釋意指在女方不情願下性侵女方,被告反問「姨媽指我和她發生性行為?」並不斷重複「不知道」,亦忘記曾有此事。他並展示一受傷的雙手,但他已忘記如何弄傷。

警員又出示在他房中搜出的一個胸圍,他指該胸圍在他房中找到,便可能屬於其妻。被告又指被捕及羈押期間流鼻血,且指鼻子在廿年前已不時會流血。被告最後拒絕讓警員拍攝其手的傷勢,亦拒絕帶警員回到家中搜查,「我唔會再返去嗰度,覺得好唔開心」。

案件編號:DCCC 21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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