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土地批給失效風波不絕。澳門終審法院昨日裁定,一幅閒置地早前被宣告批給失效,承批人上訴後今獲判部分勝訴,案件將發回中級法院同一合議庭重審。-
涉案的閒置地是北安新南工業大廈毗鄰的一幅七千平方米工業用地。承批人上訴要求撤銷宣告批地失效的批示。終審法院指出,行政當局是以土地在合同訂定的利用期內未完成利用,宣告批給失效,但中級法院對宣告批給失效依據,錯誤理解為包括因臨時批租期屆滿未完成利用,故終審法院裁定中級法院既過度審理,亦有遺漏審理。
不過,終審法院的裁決亦駁回土地承批人部分的上訴理據,包括宣告批給失效違反工務局內部指引。終審法院指出,指引不是法律的淵源,不能以此作撤銷行為的理由。
另一方面,昨日再有三幅土地因臨時批租期屆滿未完成利用,被澳門政府宣告批給失效。三幅土地合共近二萬七千平方米,全部均是位於澳門路環工業用地,其中兩幅位於石排灣工業區,另一幅位於九澳,三幅土地的二十五年臨時批租期,已於二○一五年相繼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