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成員陳德章去年四月八日在港鐵旺角站抗議港鐵加價,期間他在通道內張貼貼紙,遭港鐵特檢隊成員警告後仍未停止行動,疑違反《港鐵附例》而被票控。廿七歲被告陳德章不認罪,經審訊後昨於觀塘法院被裁定一項「張貼招貼」傳票罪成;裁判官指被告屬初犯,判他罰款一千五百元。
法官裁決指,所有控方證人包括特檢隊成員,均誠實可靠,已說出事實全部,裁判官同意港鐵站範圍非公眾地方,被告在行使發表自由的同時,亦要保障他人權利,平衡社會利益。而條例本身容許被告在得到港鐵書面許可後,便可於港鐵範圍貼貼紙,這權並無牴觸被告的個人表達自由;惟在事發時被告並無獲得書面許可,故不能隨意在港鐵範圍貼貼紙,故裁定被告違反港鐵附例罪成。
案件編號:KTS 1672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