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研削校監權力

【本報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去年四月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大學管治,檢討報告原定去年底提交,延誤多月後,專責小組近日終完成報告。消息指小組建議改革大學校監的職能,認為應把大學校監的職位變成榮譽性質,並建議把委任校委會主席、校委成員及頒授榮譽博士學位等權力下放予校委會。港大校委會下周二將開會討論報告內容,若校委會接納相關建議,或需啟動修改大學條例的程序。

考慮改變特首校監必然制

港大學生一直爭取廢除特首必然任校監的制度,避免政府介入大學日常事務。據知專責小組在報告中提出,長遠應考慮是否改變特首任校監必然制,又指目前正值特首選舉,政府即將換屆,正好是一個改革契機。日後特首考慮是否延續特首任校監必然制時,需衡量做法對學術自由及院校自由的正面和負面影響。

消息人士又指,專責小組在報告中披露,以往大學校監只是象徵式考慮是否向獲大學提名的人士頒授榮譽博士學位,但現時校監卻作逐一批核,甚至否決個別由大學提交的人選建議,情況令人關注。

阮雲道反對 倡借鑑中大

不過,據知小組成員之一、前高等法院法官阮雲道反對改變特首擔任校監的制度,以及廢除校監的部分權力,認為毋須「為改而改」。他建議港大可參考中文大學的做法,由校委提名校委會主席後,再由校監確認。

港大校委會下周二將召開例會,屆時將討論專責小組的報告內容,再決定是否接納報告的建議。據了解,若校委會接納相關建議,由於建議或涉及修改大學條例,校委會可能需成立工作小組,再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港大校委會去年初就是否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大學管治展開討論,曾有學生就此衝擊校委會會議場地。校委會其後委任三人專責小組進行全面檢討,成員包括身兼小組主席的約克大學校監Professor Sir Malcolm John Grant、哈佛大學教授柯偉林及前高等法院法官阮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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