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曾罪成還押,由昔日的香港之尊淪為今日的戴罪之身,今天更可能正式成為階下囚,對比不可謂不鮮明。貪字得個貧,其經歷大概可以寫成現代版《警世恒言》。
當然,貪曾死不足惜,特首之位來到他手上,不是為港人謀福祉,而是為自己謀私利,尤其是延後利益是官商勾結最常用手段,即使貪曾不如另一貪官陳裘大在辦公室數現金這麼明目張膽,但誰知道還有多少未見光的骯髒事埋在地下?現在放上枱面的是深圳大宅租約和三百萬元豪裝,但以貪曾連一隻皮蛋一棵菜心都不放過的個性,未被挖出的醜事恐怕還有更多。單是控方在庭上披露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疑給予貪曾太太三十五萬元,至今尚未有一個說法,隨着控方主張重審,難保其貪腐利益網將會逐一曝光。
說來實在奇怪,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有受賄的人,自然有行賄的人,但廉政公署卻沒有徹查下去,而是任由行賄嫌疑人逍遙法外,完全有違查案基本原則。事實上,李國寶固然是將貪曾推上特首寶座的助選團之一,而且是雄濤股東,又是深圳大宅業主黃楚標多間公司的股東,三人關係千絲萬縷,廉署因為估計李國寶有法律團隊擋駕就知難而退,連傳召也放棄,做法令人震驚。
香港廉政招牌蒙污,廉署自廢武功絕對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