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被定罪,連同他的前副手、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貪腐,便打破了英國殖民地政府一直營造的政務官清廉能幹形象。或許回歸前這個形象可以保留,在回歸後則以曾、許這樣高層、資深的政務官獲罪,形象便全然被破壞。以行政系統最高級的二人,經歷三、四十年的政務官履歷,我們便不能說是完全孤立和個人的例子。
更重要的是,回歸後特區政府以行政主導,曾、許出事,凸顯出行政主導的問題。制度、規章可以嚴格,但執行者的權力行使心態和政務官的文化卻會突破制度規章的制衡作用。特別是近年香港政企學高層的老闆文化猖獗,掌權者愈來愈不尊重制度規章,體制內乏制衡的專業主義,行政主導或首長負責往往變成老闆話事,異議者容易在行政主導制度和程序在當權者操縱下受到排斥、壓抑。許仕仁案透露,當時的港澳辦主任廖暉或曾撥款逾千萬元幫許仕仁還債。港澳辦或許知道許的問題,卻不予追究,實際上便是縱容。或許這是曾蔭權、許仕仁出事的政治根源。
行政主導的關鍵是制度與文化,背後還有專業道德與操守。首要防範的是人治,包括由上而下近年興起的「馬房」文化,以及橫向的部門之間的獨立王國作風。殖民地官僚系統是十九世紀的產物,也是為了配合英國統治的殖民地體制和權力架構,回歸後自應檢討、調整,只可惜迷信英國人,導致今天的問題:當權者不守規矩,不做事或亂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