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署警長涉非禮下屬 准保待判

【本報訊】五十三歲男警署警長蔡德祥被指在去年五月至六月間,於港鐵紅磡站警察報案中心當值期間,涉嫌拍打年約卅歲女下屬的臀部,又疑搣女方的臉頰和耳珠,並涉捉着女方的手揮動,令她自打臀部等,警長事後被控一項非禮和三項普通襲擊罪,控辯雙方昨於九龍城法院完成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案延至四月六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控方昨陳詞指,裁判官裁決時可考慮被告是否蓄意犯案,亦可考慮他有否罔顧後果而行事。辯方不認同控方說法,認為控方應該在裁判官退庭考慮裁決前,在蓄意犯案和罔顧後果之間選定其中之一項作為檢控基礎。裁判官接納控方說法,並認為辯方的說法沒案例支持,因此裁定控方毋須在蓄意犯案和罔顧後果之中二擇一。

案件編號:KCCC 367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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