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八度報假案 貪玩散工勢判囚

【本報訊】男運輸散工聲稱一時貪玩,欲測試警察到達現場的「速度」,遂在兩日內共八次報警,虛報住所附近發生火警和搶劫等事,令警方一次又一次上門調查,浪費警力資源共逾五千二百元,最終「累人終累己」惹上官非。

涉案卅八歲被告高志健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八項浪費警力罪,裁判官嚴斥被告除了戲弄警員外,亦對該處的保安員和居民造成困擾,判囚是合適刑罰,故將他收押至三月七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翻譯員虛報炸彈判感化

此外,宗教書籍男翻譯員李子揚(五十歲)因不滿所譯的內容被編輯曲解,因而虛報出版社有炸彈,他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浪費警力罪,昨被判一年感化令。

案件編號:KCCC 4351/2016、KCCC 39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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