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香港有沒有所謂的法官?

有人形容香港的法官是世界上最強勢的族群,而官員則剛剛相反,是最弱勢一族。香港是否官不聊生不好說,不少官老爺「坐以待幣」行行企企又一天,孭了鑊奉旨不用問責,從這個角度看的確是絕世筍工,但起碼有一點不容否定,香港的官老爺任鬧唔嬲,罵得再難聽也不會有手尾跟。君不見官員的花名愈改愈難聽,「六八九」、「吳得掂」算是斯文,某女性特首參選人被網民改的花名,更是不宜見諸報端。

法官大人就不同了,誰要是像那位名導演那樣膽敢口出惡言,分分鐘吃不了兜着走。日前有民間團體發起遊行撐警,有人披戴假髮,一身長袍扮相,記者上前訪問,對方忙不迭否認是諷刺法官──這就對了,窮不與富鬥,民不與官爭,尤其是當這個「官」是「法官」,一介小民絕對招惹不起。

其實大家心知肚明,法官也是人,也受個人好惡、立場影響,判斷不一定比你我正確。七警法外施刑固然罪有應得,以「除暴安良情有可原」為由要求特赦亦不足為訓,但人們也要追問,以往同類「打犯」案件刑期由十個月至兩年半不等,判得最重那單,警員打人之餘更砌生豬肉,情節明顯較本案嚴重,要說質疑法官量刑者全是「藍絲」甚至「藐視法庭」,恐怕說不過去。再說,同樣是襲擊傷人,同樣「有片有真相」,旺角暴徒磚砸警員僅判十八個月感化令,又是哪門子公道?至於佔領黑手至今仍逍遙法外,要說不是司法當局放軟手腳,誰也不信。

特朗普最近與司法霸權幹仗,怒罵「所謂的法官」連「差勁高中生都能了解」的觀念也未能掌握,法律界固然群起攻之,亦有民眾為狂人的直言拍手稱快。至於香港有沒有類似「所謂的法官」,讀者不妨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