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瀆職 ○○年至今最少30宗罪成 許仕仁監禁7年半最重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爵士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最快今日判刑,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翻查資料顯示,由二○○○年至今,最少有三十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案例,包括前任政府高官、時任立法會議員、警務人員、大學學者等,判刑由罰款、社會服務令,甚至以年計的監禁均有,其中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因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五罪罪成,被判囚七年半,屬至今判囚最長的公職人員。

資料顯示,外界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制衡政府高官及公職人員的尚方寶劍,較早期成功入罪案例發生於二○○一年,時任政府產業署經理岑國社被控將價值一億五千六百萬元的政府物業管理投標合約,批予其親屬開設而並不符合投標資格的保安公司,最終被判入獄卅個月;同年底,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亦因利用議員身份,向康體發展局索取機密文件,繼而洩漏文件資料並獲利,結果被判囚一年半,他一度提出上訴,但最終放棄。

除此以外,多名前高官及紀律部隊人員亦知法犯法,迄今判刑最重的案件,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行為失當,於上任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最高層利益一案,由於合共五罪罪成,最終被判囚七年半。

冼錦華包庇淫業轟動一時

紀律部隊方面,最轟動是前高級警司冼錦華的案件,其三度接受免費嫖妓服務,向娛樂場所通風報信,包庇淫業,最終被判囚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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