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再生人」性交解劫 涉狎情婦兩女兒

已婚夜更的士男司機被指搭上失婚婦人,一度失蹤往泰國,回來時與婦人復合,並自稱「再生人」。期間他涉嫌在前年的四個多月內連番性侵婦人的兩名女兒,涉先與年僅十二歲幼女「濕吻」,再聲稱幼女將有劫數,要十七歲長女進行法事「黃道十二宮」替妹解劫。長女為此先後和司機性交共十四次,遭對方奪去處子之身;惟長女不甘對方繼續苛索性交而揭發事件。司機被控強姦及促致性交等共十六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五十歲被告李國明,被控一項非禮、兩項強姦和十三項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非法性交;當中兩項非法性交罪是強姦的交替控罪。

指妹有劫數 着姊代承受

控方的開案詞指,兩名事主分別是長女Y和幼女X,事主父母和被告原是街坊。但自父母離異後,她們與母親同住。曾有性功能障礙的已婚被告則和事主母親拍拖,期間到泰國。之後變得怪異,自稱「再生人」,又以不同名字自稱,並大講邪術和降頭。

至一五年四月起,被告在突然濕吻X。被告之後向Y指,X將有劫數,並將要和被告發生關係,故提議Y替被告口交「代妹承受」。Y同意並和被告到時鐘酒店進行法事,屬處女的Y當時遭被告強姦。完事後被告更稱若Y要幫助X,需進行「黃道十二宮」,即性交十二次。

Y再於同年六至七月,和被告進行餘下的十一次性交法事,至第十二次性交時,被告不肯戴安全套性交,控方指該次屬強姦。擔心因此懷孕的Y在驗孕後證實無恙,惟被告要求再性交(即第十三次性交)替X解劫。

其後被告以電話短訊「轟炸」Y,並力數Y的男友不是。被告又自稱「猜」,不時提及滿天神佛,甚至西哈努克等東南亞政治人物。被告發短訊問Y:「你嫁猜?」Y拒絕。

事主不堪苛索 道出事件

控方昨先播放X的錄影會面,她指被告再出現後便自稱「察猜密加度」,而X遭被告濕吻後,被告請「師公」上身,「師公」解釋是「黑鬼」上被告身強吻X。X把事件告知母親和Y,Y即質疑母親:「你有無資格做人老母?」母親曾跪地求原諒。X又指原不知Y遭侵犯,直至Y受不了被告的苛索性交,向家人道出事件,母親當時卻掌摑Y並怪責:「點解你可以咁賤,搶咗我男人?」

案件編號:HCCC 29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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