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促立法規管司機用手機

【本報訊】的士司機用手機應用程式接生意愈趨普遍,大學調查卻發現,八成受訪乘客均遇過的士司機行車時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最多的使用八部。學者促請政府盡快研究立法規管司機行車時使用電子裝置。

浸大國際學院傳理研究社早前訪問了三百二十八名市民,發現六成受訪乘客都因司機行車時使用電子通訊器材感不安,三成六受訪人更稱,曾遇過的士司機行車時使用手機,並與前車距離太近或需突然煞車,當中百分之五更因此遇交通意外。過半數受訪市民認為,當局應該加強規管的士司機行車時使用手機。浸大國際學院傳理學部高級講師鄭嘉麟認為,司機於行車時過分依賴手機或平板電腦會嚴重分心,容易釀成交通意外,促請政府加強規管。

司機行車時手持或講電話屬違例,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但司機以手指按動手機,卻不屬違法。理大土木及環境工程系副教授熊永達認為,政府應該立法堵塞漏洞,並研究電子裝置數目如何影響司機專注力及會否導致交通意外。

的士業界:用手機為接單

豪華(質素的士服務)督導委員會曾利用手機應用程式,自組高級的士車隊。委員會主席黃永忠反對並批評,政府政策失誤令本港的士收費太低,「啲司機都食唔飽,自然要用手機提高效率接多啲單。」他建議政府應大幅提高的士收費三倍,改善業界困局。

運輸署回應指,現行法例沒有限制車輛儀錶板上放置的手機數目,但若有證據顯示司機因為相關行為而影響駕駛,可能觸犯「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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