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埠以來最高首長瀆職候懲 貪曾罪成

香港反貪進程昨日寫下歷史性的一章!由東方報業集團連串獨家追蹤報道引爆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貪腐案,經過長達個半月的審訊,高院原訟庭昨終於作出裁決。由八女一男組成的陪審團經過連續兩日退庭商議後,昨晚裁定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曾蔭權成為本港開埠以來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並是首名犯貪瀆罪的特首。法官決定將案押後至下周一下午再訊,處理求情判刑及控罪餘下的問題。法官雖批准曾蔭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判,但以他現在被定罪之罪名,將可能面對最高七年的監禁。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特首接受利益罪未能裁決

七十二歲的曾蔭權昨聞判罪成後,一度呆若木雞,更要人攙扶步行。曾蔭權共面對三罪,包括一項在他任特首時訂立、專為特首而設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以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主審法官陳慶偉在前日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完成向陪審團總結案情及作出法律指引後,陪審團隨即退庭商議裁決,經過兩日商議後,昨接近傍晚時陪審團透過字條通知法官,表示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裁決。

雖然法官向陪審團作出進一步指引,但他們到晚上八時、即昨日聆訊終結前,再通知法官指他們始終就該罪未能達致大比數裁決,但另外兩條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已達成裁決,法官遂決定聽取此兩罪的裁決結果。陪審團最後以八比一大多數,裁定其中一項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另一項行為失當罪,則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將可能面對最高七年監禁

曾蔭權被裁定成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該控罪指他在一○年一月至一二年六月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履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調幅(AM)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個住宅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

另一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脫罪的行為失當控罪,則指他在一○年十二月至一一年七月間,建議政府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及嘉獎時,無申報何周禮當時獲聘為東海花園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該工程是由東海集團付費,但是令他受益,而建議向何授勳,是欲利用授勳及嘉獎回饋何周禮。

至於陪審團未能達致裁決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指曾蔭權於一○年一月至一二年六月間,接受東海花園單位的裝修工程,使他在執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上述雄濤廣播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AM廣播牌照,以及申請讓李國章任董事兼主席這三項申請時受到影響。控方昨表示可能會留待下周一,就此罪向法官提出法律申請。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昨亦到庭聽判,他被問及會否對接受利益罪有進一步行動時表示,需要開會商討,暫不予置評。廉署發言人亦指,案件仍在法庭處理中,該署不作評論。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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