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串騙 吉野家兩前經理准保釋

【本報訊】日式連鎖快餐店「吉野家」的兩名男女經理,涉串謀在天瑞分店收銀電腦系統輸入虛假銷售紀錄,藉此推高其他分店的業績;兩人並另外涉及行賄和收賄,賄款共五萬六千元。二人事後被控串謀詐騙、行賄和收賄共三罪,昨於屯門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廿一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期間准他們以一萬元保釋。

男被告羅劍青(五十三歲)是吉野家前高級店務經理,負責管理包括天瑞店在內的四間分店;女被告王雅欣(廿四歲)則是吉野家天瑞店的前助理店務經理。

同案另一被告下月再訊

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前年七月至去年三月間,串謀店務主任王嘉俊,明知吉野家天瑞店的電腦系統紀錄不準確,仍容許吉野家將有關銷售額入帳。男被告另被控在上述時段內,向王提供二萬四千元賄款,誘使王協助在天瑞店的電腦系統記入不準確的銷售紀錄。至於女被告則另被控在同一時段,收取男被告三萬二千元,以協助在天瑞店的電腦系統記入不準確的銷售紀錄。而案中的王嘉俊早前已認串謀詐騙和收賄兩罪,其案將於下月七日再訊。

案件編號:TMCC 4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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