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拘捕近一千人,當中只有二百一十六人面對司法程序,而事隔超過兩年,包括壹傳媒黎智英等四十多名佔中搞手,至今無一人因組織非法集會等罪名被起訴,律政司被轟失職,有議員更點名要求交代涉及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三人的檢控工作進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於立法會稱,律政司於去年底已向警方就二百八十七名被捕人士提供詳細書面法律意見,當中包括戴耀廷等三人,警方正就有關法律意見進行跟進工作,相信會採取進一步行動。有一直關注佔中個案進展的政界中人批評袁國強尸位素餐,至今仍未明確交代檢控的時間表。
佔領行動結束約兩年零兩個月,四十多名佔中搞手仍然逍遙法外,立法會議員、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於立法會大會提出口頭質詢,質疑律政司已花了很長時間處理涉及佔中的個案,惟檢控工作進展緩慢,執法部門能否在現屆政府任期結束前完成有關工作;何又特別點名問及並要求律政司交代,涉及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三名佔中搞手的檢控工作進展。
袁國強回應指截至上月三十一日為止,共有二百一十六人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其中有一百二十三人須承擔法律責任,包括八十一人被定罪及四十二人須簽保守行為,而被定罪人士的罪名包括非法集結、縱火、襲警、普通襲擊等,刑罰包括監禁兩日至十個月。
他又稱,警方於去年八月就另外二百八十七名被捕人士提供三百三十五份調查報告、三百多份證人口供、一百三十小時的錄像證物及八十份非錄像證物,律政司於去年底已向警方就上述二百八十七名被捕人士提供詳盡書面法律意見,當中包括可能涉及扮演主導角色人士的個案。
對於有議員質疑被捕人士多,定罪人數少,袁國強稱此類比較不具參考價值,因警方拘捕及律政司檢控是採取不同標準,法庭定罪門檻亦較檢控為高,法庭裁定無罪亦不等於警方拘捕有錯。
建制派議員葛珮帆其後追問政府聲稱重視法治,但針對佔領搞手的個案檢控無期,而目前刑罰最多是監禁十個月,質疑未能彰顯法治;另一名建制派議員梁志祥亦批評,當局處理涉及佔中案件時間過長,檢控數字又少,質疑律政司是否因受到任何壓力影響檢控程序。
袁國強回應稱,刑期是因應每個案件案情決定,大家應相信法律制度,不應質疑法庭判決,又表明無論是處理涉及佔中或其他個案,「絕對無任何政治壓力」。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袁國強於立法會的回覆沒有明確交代檢控時間表,猶如「耍太極」,他又不滿律政司遲遲未就參與違法佔領行動的人士,包括黎智英、戴耀廷等人作出檢控,質疑袁國強尸位素餐,拖延處理,有關情況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