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組助起底拉人
卅一歲被告陳華勝是基里巴斯群島(屬太平洋島國)人,他承認去年五月卅一日在深水埗桂林街的後巷傷害女事主X(年約卅五歲),但否認盜去X一千元。
控方開案詞指X是內地人,在深水埗從事性工作。至案發日中午一時許,被告是X當天首名客人。完事後,X遂向被告收錢,他卻拿出一個沒錢的銀包,並指與X同往附近櫃員機提款,X遂帶着手機及一千元跟隨。但被告提款不果,又稱向友人借錢,惟帶X到後巷後便發難,打她前額數次並盜去她的一千元,X披血追截不果便報警。當晚八時,X亦在微信群組內求助,不久在群組內獲得被告身份證資料,她通知警方,警方當晚十時上門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72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