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京官曾經慨嘆,香港是一本難懂的書。事實確實如此,香港許多事情都令人難以理解,名義上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實際上與內地關係若即若離,在合作上反而不如中國與外國那麼密切。就以移交逃犯的安排來說,中國與包括西方國家在內的許多國家早就簽署了協議,反而同屬一國之內的香港至今沒有相關安排,你說怪不怪。
香港已成為內地逃犯的避風港,不管如何作奸犯科,只要過了羅湖橋就可以逍遙法外,有些逃到香港的刑事嫌犯甚至被反對派視為英雄。二○○○年至今,內地當局已將一百七十多名逃犯移交香港,而香港從未向內地移交任何逃犯,這難道是正常的現象嗎?雙方合作變成單向合作,表面原因是彼此司法制度不同,其實是政治因素作怪,在反對派逢中必反之下,兩地要達成司法合作談何容易,尤其有些人心中有鬼,更是將移交逃犯視為洪水猛獸。近年每當有所謂「跨境執法」的傳言,反對派及反中亂港傳媒總是上綱上線,目的不言而喻。
一節見則百節知,內地對香港單向移交逃犯,只是種種不對等現象的冰山一角。一直以來,香港就像被寵壞的孩子一樣,只懂得考慮本身利益,從來不知何謂責任與義務。譬如說,這年頭許多國家紛紛放寬或簡化中國公民的入境簽證,反而一國之內的香港對內地客仍然諸多設限,一時「一簽多行」,一時「一周一行」,呼之即來,揮之即去,難怪內地人怨聲載道。有時候實在很懷疑,香港到底是不是中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