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新一屆港澳地區人大代表選舉辦法草案,新增參選人要簽署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憲法及《基本法》聲明,有關草案列入今年三月全國人大大會議程,該修訂被視為等同要求參選人放棄外國護照。
全國人大代表黃友嘉一直被傳擁有美國護照,唔知佢會唔會放棄呢?早前黃友嘉出席一個活動時,就話草案同應否放棄護照冇直接關係,佢仲未決定係咪參選下屆人大添!
黃友嘉話,做得人大代表就一定要效忠憲法同基本法,修訂只係將其明文化,睇唔到有咩實質變化。
咁如果持有外國護照嘅人參選人大,會唔會令外界觀感唔好?黃友嘉就話要留番畀選委決定。至於佢係咪會積極考慮參選人大,佢就耍太極話言之尚早,到時再講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