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拖延留港打黑工或作奸犯科,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令原本最快兩星期便可完成的審核程序拖延經年,最嚴重個案更拖足四十九個月、即四年有多!而根據入境處資料,處方與聲請人安排好的審核會面中,原來有多達三成三最終告吹,當中六成九因聲請人稱病失約所致。負責管理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馮伯豪直指有聲請人濫用機制,用種種理由故意拖延,導致審核及羈留時間冗長,「原因響邊度」可想而知,該處會致力遏止濫用,不時檢討並加快處理聲請。
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於二○○五年興建,啟用後首五年由懲教署管理,之後交回入境處接管至今,其設計參考懲教署意見,宿位有五百個,包括十六個病床床位。中心用以羈留包括聲請人在內的等候遣返人士,而截至去年十一月底,中心共羈留三百六十人,當中以印度、越南及巴基斯坦籍為主。
中心設立目的是羈留等待遣返至原居地的人,馮伯豪接受專訪時指出,在該中心羈留人士的羈留時間相對短,特別根據法院一宗判決案例,若合理時間內無機會遣返一個人,入境處不可將之羈留(見另稿),強調部門有既定羈留政策,羈留與否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可否短期內進行遣返、在可見時間內完成處理聲請及身份是否明確等,按個別情況決定,而被羈留者不乏犯事被送往監獄再被移返中心的人士,故部門亦會考慮聲請人有否犯案、潛逃風險、對香港治安會否構成威脅及是否有不良紀錄。
馮強調,入境處會盡快審核聲請,需要時才羈留,絕非「困幾耐就幾耐」。對有批評指審核及羈留時間過長,馮不諱言有人拖延審核,他舉例指,有個案當事人藉提出司法訴訟、又或聲稱心理及精神上不適合進行審核會面,求診後又不同意醫生決定,甚至以私隱為由拒讓人員查看醫生報告等,以種種不同理由拖延、窒礙遣返程序,亦導致部分人被羈留時間較長。對坊間設立禁閉營的建議,馮指港府不排除亦不否定任何建議,在羈留權力上會作全面考慮,包括法律是否容許及相關資源配套。
馮伯豪更指,現行法例有規範中心運作,中心着重保安的同時亦會照顧被羈留者接受醫療、投訴及見律師等權利,中心人員每早九時均會帶他們到日間活動中心活動,可看電視、交談、看報紙、看書及捉棋等,如天氣許可亦可到露天運動場活動,而露天場樓底有兩層高且有自然光線,中心絕對有足夠空間及陽光予被羈留者。羈留人士每日活動時間為不少於一小時,中心甚至設有位置供羈留者吸煙。
至於中心的醫療服務則由外判醫療公司提供,每日朝九晚五有註冊醫生駐守、護士則廿四小時駐場,需要時會轉介公立醫院,去年一至十一月轉介個案就有二百六十四宗;馮強調中心的醫療服務足夠,過往太平紳士探訪亦未發覺有被羈留者投訴傷勢不獲處理,中心在當眼處有通告列出投訴渠道,被羈留者亦有權寫信。對於有個別聲請人聲稱遭毆打,馮斷言「呢個情況唔會存在」,強調人員嚴格遵守法律及按指引執行職務,但若一旦發生,必會嚴肅處理甚至報警查辦。現時中心編制為一百五十人。
記者盧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