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穿超市櫃桶判社服

【本報訊】年輕超市兼職女收銀員聲稱為清還十五萬元的學費,窺準收銀機有一個「交易儲存」功能的漏洞,可藉此私吞其中一次交易的金錢。她遂在去年十月至十一月間,於不足六個星期內用此方法在粉嶺的超巿內「狂偷錢」逾一百五十次,涉款約一萬七千元,直至上司對她處理的交易起疑而揭發。女收銀員早前承認偷竊和企圖偷竊共兩罪,昨於粉嶺法院被判二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替廿四歲被告溫婉華求情指,背景報告的評價正面。指被告孝順及對家庭負責任,並做兼職在經濟上支援家庭,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被告並有深切悔意。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犯案屬違反誠信,遂判她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FLCC 17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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