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腦退化的近九旬老翁去年在公園涉嫌非禮一名五歲女童,再於三天後涉向一對五歲孖女露械。老翁事後被控非禮等四罪,他早前受審時,辯稱當時只是小便而非露械,惟細孖庭上反駁:「唔可以咁,狗先得!」裁判官昨於粉嶺法院裁定被告所有控罪成立,先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及女童的創傷報告,被告則繼續收押至下月十日判刑,要在獄中度歲。
現年八十九歲被告王華堯,被控一項非禮和三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辯方透露被告已退休,退休前是海員,其妻在四十年前已去世。
案中三名受害女童X、Y和Z同是五歲,其中Y和Z是孖女。根據三名女童早前錄取的會面供詞指,X於去年八月三日在天水圍的公園玩耍時,被告招手示意X上前後,先捉着X的手摸被告自己的「何BB」(下體),他繼而吻X的嘴。X坦言感到「核突」,形容被告「傻和黐線」。
而Y和Z則於同月六日到同一公園玩耍,被告兩度向Y招手,然後掏出下體輕搖。被告之後示意Z上前並露械。孖女的母親雖然身在公園,但因顧着玩手機,而未有為意被告向孖女露械,直至Z通知事件才報警。
裁判官昨裁決指,接納三名女童的證供。雖然辯方質疑她們的證供有出入,例如Y一時稱被告搖晃下體逾一分鐘,一時改稱數秒;但裁判官認為五歲女童對分鐘認知淺,但Y能講及時間不長。對於被告辯稱當時只是小便,裁判官質疑若他只是小便,為何要召喚女童上前並搖晃自己的下體。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行為是要得到性方面的滿足,因此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FLCC 3894/2016